根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晉市監質監〔2020〕43號)要求,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對休閑服裝、皮鞋等4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任務由山西省纖維質量監測中心承擔,抽檢工作依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開展,采用抽檢分離的工作方式。本次共抽查37家經銷企業76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2.6%。其中皮鞋不合格發現率為10%。
二、抽查結果分析
1.休閑服裝。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26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甲醛含量、pH值等9個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2.旅游鞋。共抽查19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剝離強度、成鞋耐折性能等7個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3.背提包。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10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拉鏈耐用度、縫合強度等5個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4.皮鞋。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幫底剝離強度、成鞋耐折性能等8個項目。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10%。不合格項目為皮鞋襯里和內墊材料耐摩擦色牢度。
三、產品質量分析
色牢度是指染色產品在使用或加工處理的過程中,產品上的染料經受各種因素作用(如日曬、水洗、汗浸、摩擦等)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來色澤的性能。耐摩擦色牢度不合格,染料容易脫落和褪色,不僅影響美觀,還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承擔后處理的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和《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后處理暫行規定》(晉市監質監〔2019〕340號)等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一)對于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依法責令相關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認真查找不合格原因。對不合格產品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并依法追溯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法律責任。
(二)將本次抽查發現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產品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同時督促不合格生產銷售企業做好整改工作,及時組織復查。對嚴重不合格生產企業要開展約談,共同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切實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三)承擔后處理的市場監管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省局產品質量監管處。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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